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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失汽车的报警人被拘了!

253次观看作品发布于2019-03-04 09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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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临沂一男子意欲私吞别人的汽车,遂报假警称自己的汽车被盗,想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来实现自己的“私欲”。最终,该男子因报假警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罚。

    “我那辆停在楼下的价值20多万元的本田汽车被偷了。”2月19日凌晨12:00,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太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姚某的报警。接警后,太平派出所副教导员李恩善带领民警迅速赶往案发现场。经现场勘查了解,办案民警确实在姚某所指区域发现了车轮的痕迹,于是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工作。

   “这辆汽车是2018年7月份从二手车市场购进,且当时办了分期付款。”报警人姚某说道。办案民警遂向二手车平台致电,经确认,该车没有经济纠纷,还款及时,二手车公司并没有对其进行收回。虽然当天正值元宵佳节,但是为了尽快弄清楚案情,办案民警们放弃与家人团聚,全力以赴,几经周折,最终于当日13时锁定被盗车辆,并在河东相公某居民小区找到该车。后经过大量工作研判排查,确定了与该车有重大关联的杨某军。连续工作二十四小时的民警们,顾不上休息,就在准备对杨某军实施抓捕之时,杨某军却主动送上门来,带来了数份拥有该车的证明,并且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喊来买车时的证人徐某威。

     原来,杨某军与姚某以及证人徐某威都是朋友,因杨某军曾给别人担保借款被列为黑户,杨某军于2018年7月征得姚某的同意,用姚某的名字分期付款购买了此二手本田车。后姚某说要借用杨某某的车,杨某某便把车借给他。但是,让杨某军没想到的是姚某竟然将自己的车占为己有。借走后,一直占用不返还,后杨某军多次索要无果,索性停止了分期付款,姚某却进行了支付。一直对此耿耿于怀的杨某军,在2月19日凌晨发现车停在姚某的家门口,见机会来了,决定将车开走,开车前专门给姚某发了信息说明了此事。

然而,目暏了从受案到立案再到守候抓捕全过程的姚某,对真相却只字不提,面对办案民警的怀疑,却故意推诿隐瞒。真相大白,姚某却躲在一边,迟迟不肯露面,办案民警遂依法对姚某进行了传唤。姚某称,最初只想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“找回该车”,不曾想到会惹这么大麻烦。

   目前,姚某以涉嫌谎报案情,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,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
(蔡飞飞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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