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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沂水县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农地经营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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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   近年来,临沂市沂水县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,推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创新,积极落实集体所有权、稳定农户承包权、放活土地经营权,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土地“三权”分置政策,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,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。在经营主体上,全县共有土地规模经营主体3162个,其中家庭农场487个、经营土地总面积2.7万亩,合作社2017个、面积19万亩,种植大户399个、面积11.8万亩,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59家、面积17.2万亩;在规模化经营上,集中连片50-100亩的238个,101-500亩的235个,501-1000亩的175个,1000亩以上的132个;在流转土地用途上,主要用于果品、烤烟、苗木花卉、蔬菜和粮油等产业。

       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措施。前期,县里为推动土地有序流转,出台了《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》,将土地流转流转工作纳入县里年度重点工作考核。近日,又按照省、市文件要求,结合沂水实际,县委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措施,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、实施办法和工作保障,确保了“三权”分置工作稳步推进。

        二是进一步开拓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途径。对土地流转实行两手抓,一手抓牢体系建设,一手抓好中介组织建设,进一步开拓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途径。一是进一步理顺了现有土地流转服务体系,依托现有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优势条件,建立起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,明确了各级职责任务,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标准,规范了土地流转政策咨询、信息收集发布、登记备案、合同签证、合同管理、用途审查、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服务工作;二明确了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办法,制定了《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服务指南》,制作了《从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流程图》、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申请书》、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同意备案通知书》、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不予备案通知书》等,积极构建民间性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。

        三是进一步做实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备案管理。依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法律定位,以承包方为主体,制定了自行流转、委托村委会流转、转让方式流转、其他方式承包地的流转流程。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备案管理办法,特别是对农业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,对备案的审查重点、备案程序、填报材料、联系方式等实行一次性告知,制作了《一次性告知书》,按照“提报、审查、查看、调查、备案”的对每宗流转土地进行备案服务。备案中,突出把好合同签订和价格确定等关键环节,力求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规范,流转价格确定合理。

       四是进一步拓展了农民依法维权渠道。根据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规定,按照《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》,依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,加强“三权”分置纠纷处理。一是尊重农民的传统信访习惯,并侧重农民权益的角度,积极受理农民案件;二是引导农民通过调解仲裁的途径诉讼解决纠纷,稳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常态化,拓展农民依法维权渠道。

    (白培亮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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