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沂水县全力加强中秋、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

429次观看作品发布于2022-09-23 20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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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,为保障好农产品供应质量安全,沂水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,坚持“守底线”“拉高线”协同推进,全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“走在前、进位次、提水平”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      加强检测排查,提升问题发现能力。制定下发《关于开展2022年中秋、国庆期间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》,重点监测“治违禁、控药残、促提升”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、“三品”认证基地、省级标准化生产基地及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。根据当前农产品上市情况,计划抽取生姜、韭菜、苹果等200批次。推进快速检测常态化,充分发挥乡镇监管站、部分生产主体速测室作用,灵活开展速测,实现精准监管。同时,配合市局做好第三季度暨重点时段蔬菜水果例行监测工作,抽取蔬菜水果30批次。

     加强追溯管理,压实主体责任。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,按照“巩固、达标、提升”三方面要求,通过开展专题培训、合格证进基地等活动,加大宣传指导力度,加强督导检查,倒逼生产者强化质量管控,落实生产主体责任。截至目前,纳入试行合格证生产主体363家,督导种植业相关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2万余张。

     强化宣传指导,营造浓厚氛围。结合“质量月”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,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宣传活动。对生产基地、生产主体进行集中宣传培训,解读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,增强质量安全意识;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殖方式,深入韭菜、生姜等重点品种主产区,推广标准化种植规程,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。近日来,累计悬挂条幅90条,发放明白纸1000余份。

      加强用药指导,规范用药行为。强化安全用药宣传,在农药经营门店、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场所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,对重点品种的规模化生产主体,组织安全用药培训,督促其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。推进乡镇监管机构与域内重点产品生产主体“双承诺”制度(签订《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》),实现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签署全覆盖,让生产者牢固树立“不合格不上市”意识,在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用药。

(王晓青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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